局直各单位党委、局机关各支部:
为贯彻落实局直机关党的工作会议精神,推动2015年度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任务的完成,现将年内主要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请按时限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报告局直机关党委。
中共福建省监狱管理局
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5年3月20日
2015年局直机关党建和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方案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从严治党,推动监狱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一年。局直机关党建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以落实从严管党治党为主线,主动适应新常态,着力推进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常态化、守纪律讲规矩常态化、深化作风建设常态化、履行主体责任常态化,抓党建促发展常态化,实现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持续创新、奋发有为,不断推进党建工作走前头、作表率,在推进监狱工作科学发展、建设新福建的进程中更好地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年内,重点围绕“七个着力”开展工作。
一、着力强化理论武装
(一) 组织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局机关除了日常的支部学习(根据局直机关党委月计划进行)外,每季度组织1次专题学习,邀请专家进行辅导讲课。
责任单位:局直各单位党委、局机关各支部
完成时限:常态化工作,全年按要求落实
(二) 围绕抗战胜利70周年,开展多种形式的革命传统和民族精神教育。组织局机关党员到省革命历史纪念馆或周边革命老区参观,邀请老党员老红军作革命传统报告。
责任单位:局直机关党委、局直各单位党委
完成时限:2015年7月
(三) 开展党建重点课题调研。对调研成果文章进行评选、表彰和通报,把优秀论文向省直机关工委推荐。
责任单位:局直机关党委、局直各单位党委
完成时限:2015年9月
(四) 举办机关学习读书班。根据政治部关于民警岗位练兵和公务员培训的要求,借鉴以往模式和经验,举办2期学习读书班,每期5天,对局机关民警职工进行集中轮训,进一步提高学习成效(经费在行政经费中开支)。
责任单位:局直机关党委、局机关各处室
完成时限:2015年10月
二、着力严格政治生活
(五) 深入开展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管理。把党建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状。完善局机关处室目标责任状考核内容,细化量化考核标准。年底对处室完成目标责任状情况进行考核。
责任单位:局直机关党委、局直各单位党委、局机关各处室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六) 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按照省直机关工委部署,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确保实效。运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引领作风转变。
责任单位:局直机关党委、局直各单位党委
完成时限:2015年7月
(七) 开展党建工作专项检查。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思想状况分析等制度,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到全体党员。
责任单位:局直机关党委、局直各单位党委
完成时限:2015年8月
三、着力改进工作作风
(八) 深入开展党员“三为三争”活动。推行“设岗定责”、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等做法,把“三为三争”的要求落实到局直机关各个工作岗位。年内,每个支部围绕“三为三争”活动,建立至少一项切实管用的创先争优制度。
责任单位:局直各单位党委,局机关各支部
完成时限:常态化工作,全年按要求落实
(九) 深入开展“学雷锋、学厦航、学长汀”活动。发现典型,总结经验,及时向省直机关工委推荐。年内把支持清流县岭官水库项目建设作为“学长汀”活动的主要抓手,协调抓好配套资金的落实。
责任单位:局直各单位,景弘集团公司、财务处
完成时限:常态化工作,全年按要求落实。清流县岭官水库项目建设援助资金2015年9月前落实到位。
(十) 持续开展向陈黎华等先进典型的学习活动,总结、宣传、表彰监狱系统的身边典型。“七一”前夕,开展创先争优评选表彰活动。
责任单位:局直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15年6月份
(十一) 继续探索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环节,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使平时考核工作成为推动机关作风建设的有力抓手。局机关完成应用软件开发工作。
责任单位:局直机关党委、政治部、办公室、榕城监狱
完成时限:2015年9月份
四、着力夯实基层基础
(十二) 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全面落实《条例》和我省《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和阵地建设,配齐配强党务干部。
责任单位:局直各单位党委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份
(十三)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把党员“进口”关,坚持好中选优,不断净化党员队伍。年内,在开展党建工作检查时一并开展工作检查。
责任单位:局直机关党委、局直各单位党委
完成时限:常态化工作,全年按要求落实。发展党员工作检查于2015年8月前完成。
(十四) 做好日常性基础性的党建工作。做好党员统计、党费收缴以及党组织关系转移等日常性工作。从今年起,局直机关党委将全部返还基层上缴党费截余的30%,用于基层支部开展党日活动。
责任单位:局直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常态化工作,全年按要求落实
(十五) 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切实关心和爱护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
责任单位:局直机关党委、局直各单位党委
完成时限:常态化工作,全年按要求落实
五、着力打造特色品牌
(十六) 牵头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党建工作,切实把监狱机关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抓具体、抓深入。
责任单位:局直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十七) 进一步推进党工青妇试点工作。把女子监狱、榕城监狱、福清监狱、建新医院分别增设为党建和工、青、妇组织工作的试点单位,创新推进会形式,营造工作氛围,带动党群团工作的整体提升,形成一单位一品牌。年内举办四场工作推进会,即“三八”期间,在建新医院召开妇女工作现场推进会;“五一”期间,在榕城监狱举办工会工作现场推进会;“五四”期间,在福清监狱举办共青团工作现场推进会;“七一”期间,在女子监狱召开党建工作现场推进会。
责任单位:局直机关党委、建新医院、榕城监狱、福清监狱、女子监狱
完成时限:妇女工作现场推进会2015年3月,工会和共青团工作现场推进会2015年5月,党建工作现场推进会7月份。
(十八) 继续深入开展道德讲堂活动,进一步打造富有特色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品牌。年内,采取局直机关党委主办,各基层单位(包括局机关各口)按季度轮流承办的方式,深化道德讲堂工作。第一季度由建新医院承办,第二季度由榕城监狱承办,第三季度由福州监狱承办,第四季度由未管所承办。
责任单位:建新医院、榕城监狱、福州监狱、未管所
完成时限:每期对应为2015年3月、6月、9月和12月
(十九) 加强监狱机关文化建设,组建局直机关党员民警文艺队。结合监狱机关实际,开展文艺创作和巡回演出交流活动。用具有监狱机关特点的优秀文艺作品启迪和熏陶党员民警职工,提升队伍的整体文化内涵和思想政治教育效果。
责任单位:局直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文艺队2015年5月前成立,其它活动常态化进行。
(二十) 组织开展“梦想在心中”青歌比赛、“我们的节日”、寻找“最美家庭”等活动以及书画展、摄影展等,展现民警形象,传承优秀传统文化。
责任单位:局直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青歌赛2015年4月份完成,其它活动常态化进行。
六、着力推动机关建设
(二十一) 深化文明创建。制定新一轮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规划,在总结以往创建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在夯实基础和工作创新上下功夫,形成创建工作的良好开局。
责任单位:局直机关党委、局直各单位
完成时限:常态化工作,全年按要求落实
(二十二) 持续开展“党员先锋岗”、“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青年突击队”、“巾帼文明岗”等基础性创建活动,调动民警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责任单位:局直机关党委、工会、团委、妇委会
完成时限:常态化工作,全年按要求落实
(二十三) 持续开展社区共建帮扶工作,推进省市文明共建共享,为文明城市建设和全国青运会胜利召开尽责出力。
责任单位:局直各单位
完成时限:常态化工作,全年按要求落实
(二十四) 开展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文化活动,进一步活跃机关文化生活。按照“实用、精简、节约”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局直机关党员之家、职工之家、妇女之家,为党员群众开展日常性文化活动提供方便。
责任单位:局直机关工会、团委、妇委会
完成时限:常态化工作,全年按要求落实
(二十五) 继续开展职工医疗互相活动,为罹患重病民警职工提供救助。
责任单位:局直机关工会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二十六) 做好帮扶建宁县后续工作。支持建宁县司法局综合大楼的扫尾工程建设,支持派驻干部驻点村的建设。
责任单位:局直机关党委、局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七、着力筑牢廉政防线
(二十七) 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教育,组织观看肃纪纪实电视专题片,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政纪律的行为。
责任单位:局直机关纪委、局直各单位纪委
完成时限:常态化工作,全年按要求落实
(二十八) 开展党纪法规和作风建设专题教育,组织局机关党员民警参观榕城监狱省警示教育基地。
责任单位:局直机关纪委、驻局监察室党支部
完成时限:2015年7月
(二十九) 巩固岗位廉政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成果。局机关机构调整处室重新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
责任单位:刑罚执行处、狱政生活卫生管理处、信息技术装备处、政冶部
完成时限:2015年5月
(三十) 对局机关民警掌握自身岗位廉政风险点情况进行一次抽考。
责任单位:局直机关纪委、驻局监察室党支部
完成时限:2015年8月
(三十一) 督促做好局机关办事公开工作,健全完善局机关办事公开制度,拓展公开载体,重点公开民警职工关心的“三公”经费、干部人事、物资采购等事项。
责任单位:局直机关纪委、局办公室、局机关各支部
完成时限:常态化工作,全年按要求落实
(三十二) 建立局直机关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约谈制度,对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服务基层效率低下、作风建设抓得不紧、年终考评排名靠后的局机关党支部约谈支部书记。
责任单位:局直机关纪委、驻局监察室党支部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